共享经济新型商业模式:带货网红转型共享带货网红

”互联网+”时代下,商业活动的最大变化就是交易主体的融合,买者和卖家的界线不再明
晰。不同于以往消费者被动地接受商品和信息的情况,今天,借助于互联网,人们不但可以主
动发布自己的消费需求,轻松地找到商品;还可以从买家瞬间变成”卖家”, 将自己闲置的物
品、信息等资源有偿地共享给需要的人。传统意义上的消费者,在今天也开始扮演着生产者、创造者和服务者的角色。一句话,共享经济使得每一个“买者”都有可能成为他人眼中的“卖者”,反之亦然。 这种“互联网+”下的新型经济模式,既能够充分满足市场多元化、个性化的需求,也使每一个人都可能成为微型企业家,真正让"大众创业,万众创新”变为现实。

近年来,随着互联网的迅速普及和广泛应用,各类共享经济平台如雨后春笋般蓬勃发展,对生产生活各领域如交通出行、资金融通、物流配送、医疗服务等的影响与日俱增。共享网红平台也与之诞生,共享网红通过共享带货的方式,将闲置网红资源通过抖音平台实现有效的配置,这无疑是放大了带货平台的新优势,同时,嘀嘀红人作为国内优质的“短视频达人带货、直播带货、短视频直播内容孵化、抖音数据开发”的共享概念网红带货平台,嘀嘀红人平台签约网红超3.1万个,线下共享网红基地占地面积47400平方,目前,已为6500多商家提供网红带货服务,并且符合创新、协调、绿色、开放、共享的发展理念,有利于促进经济社会发展。相关监管工作及时跟进、积极探索,既鼓励创新创造,又注意了防范负面影响,更好的满足人民日益增长的美好生活需要。

正如德国汉诺威信息与通信技术博览会负责人弗兰克·珀尔施曼所说的,“互联网+”时代,共享理念塑造了新的生活、生产和消费方式。不同于以往对所有权的争夺,共享经济让人们更加关注资源的使用价值。“使用”代替了“占有”,“消费者”变成了“使用者”和“分享者”。
  
新生事物发展总是领先于当时的法律法规,创新就可能导致相关监管规则滞后。因此,对共享经济等新型经济业态和商业模式,应当给予理解和包容;对其引发的各类问题,既要重视并加以解决,又不能因噎废食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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